業務范圍
新聞中心
當前位置:網站首頁 > 新聞中心潛水作業安全操作規程
為了保證潛水員在潛水過程中的作業安全和潛水作業的順利實施。不管是一般性的潛水作業,還是特殊性的應急搶修;無論使用何種潛水裝具,采取何種潛水作業方式,潛水作業的組織者和潛水員都必須熟悉和遵循有關的潛水作業組織原則、制定潛水計劃以及潛水作業的基本步驟等安全操作規程。才能使潛水作業任務,得以安全、圓滿、順利地完成。
一、組織實施潛水作業的一般原則
1、人員分工
在接到上級有關領導的指令后,潛水作業班(組)長,根據任務的具體情況,必須積極地組織好作業人員,一般情況下管供式(重潛水)潛水不得少于5人,自攜式(輕潛水)潛水不得少于4人。另外,根據任務的需要,確定是否再需其他工種人員的協助。分工要明確,各負其責。
2、明確任務
潛水作業班(組)長,要使每一位參與施工作業的人員,明確本次任務的具體內容和實際情況,如有條件可結合圖紙或畫草圖進行講解和說明。一定要讓潛水人員了解水下作業的環境和施工作業的情況,然后明確完成任務的計劃和措施,以及各項安全注意事項。
3、潛水員的身體有下列情況者不得進行潛水作業
在本作安全第一,以人為本前提下。不論潛水作業的深度和性質如何,發現有下列情況者都禁止其下潛。
(1)主訴身體不適和有病者;
(2)感冒或感冒未愈;
(3)過于緊張,疲倦或精神處于過分興奮狀態。
4、在下列情況條件下,可允許進行水下作業
(1)一般情況下,風浪小于4級,流速小于1.5節的條件下管供式(重潛水)潛水裝具可以下潛;
(2)一般情況下,風浪小于3級,流速小于1級的條件下自攜式(輕潛水)潛水裝具可以下潛。
5、必須按以下規定,安排潛水員的工作與休息時間
(1)潛水員每晝夜保證有8個小時睡眠時間;
(2)下水前兩小時內不得飽食;
(3)潛水前后應給下潛人員適當的休息時間;
(4)潛水間隔時間應根據以下原則予以控制:
①潛水深度為0--30米時,當日可再次潛水,但是兩次潛水的間隔時間不得少于兩小時,并且潛水總時間不應超過6小時;
②潛水深度為30--45米時,24小時內不得再次潛水;
③潛水深度超過45米時,必須隔日潛水。
6、潛水現場有下列情況時,應高度重視,正確處置:
(1)作業現場半徑內有水下爆破;
(2)現場范圍內有船只通過的,或有其他水面作業的;
(3)在潛水作業水面移吊重物的;
(4)下潛人員尚未出水,而水面移動工作船的船位時;
(5)用機動船只拖帶潛水員在水面或水底移動或用絞車提拉下潛人員出水時;
(6)水深超過30米,潛水現場無加壓艙時。
7、在下列情況下,潛水現場應備有小船或小劃子:
(1)訓練新潛水員;
(2)復雜和船底作業;
(3)激流中作業;
(4)自攜式潛水或復雜科目訓練;
(5)下潛人員遠離工作船;
(6)在不便于掌握下潛人員安全的情況下作業。
8、供給潛水員呼吸的氣體,應符合以下規定:
(1)供給潛水員的空氣量,按常壓計算每分鐘不少于80升;
為了保證潛水員在潛水過程中的作業安全和潛水作業的順利實施。不管是一般性的潛水作業,還是特殊性的應急搶修;無論使用何種潛水裝具,采取何種潛水作業方式,潛水作業的組織者和潛水員都必須熟悉和遵循有關的潛水作業組織原則、制定潛水計劃以及潛水作業的基本步驟等安全操作規程。才能使潛水作業任務,得以安全、圓滿、順利地完成。
一、組織實施潛水作業的一般原則
1、人員分工
在接到上級有關領導的指令后,潛水作業班(組)長,根據任務的具體情況,必須積極地組織好作業人員,一般情況下管供式(重潛水)潛水不得少于5人,自攜式(輕潛水)潛水不得少于4人。另外,根據任務的需要,確定是否再需其他工種人員的協助。分工要明確,各負其責。
2、明確任務
潛水作業班(組)長,要使每一位參與施工作業的人員,明確本次任務的具體內容和實際情況,如有條件可結合圖紙或畫草圖進行講解和說明。一定要讓潛水人員了解水下作業的環境和施工作業的情況,然后明確完成任務的計劃和措施,以及各項安全注意事項。
3、潛水員的身體有下列情況者不得進行潛水作業
在本作安全第一,以人為本前提下。不論潛水作業的深度和性質如何,發現有下列情況者都禁止其下潛。
(1)主訴身體不適和有病者;
(2)感冒或感冒未愈;
(3)過于緊張,疲倦或精神處于過分興奮狀態。
4、在下列情況條件下,可允許進行水下作業
(1)一般情況下,風浪小于4級,流速小于1.5節的條件下管供式(重潛水)潛水裝具可以下潛;
(2)一般情況下,風浪小于3級,流速小于1級的條件下自攜式(輕潛水)潛水裝具可以下潛。
5、必須按以下規定,安排潛水員的工作與休息時間
(1)潛水員每晝夜保證有8個小時睡眠時間;
(2)下水前兩小時內不得飽食;
(3)潛水前后應給下潛人員適當的休息時間;
(4)潛水間隔時間應根據以下原則予以控制:
①潛水深度為0--30米時,當日可再次潛水,但是兩次潛水的間隔時間不得少于兩小時,并且潛水總時間不應超過6小時;
②潛水深度為30--45米時,24小時內不得再次潛水;
③潛水深度超過45米時,必須隔日潛水。
6、潛水現場有下列情況時,應高度重視,正確處置:
(1)作業現場半徑內有水下爆破;
(2)現場范圍內有船只通過的,或有其他水面作業的;
(3)在潛水作業水面移吊重物的;
(4)下潛人員尚未出水,而水面移動工作船的船位時;
(5)用機動船只拖帶潛水員在水面或水底移動或用絞車提拉下潛人員出水時;
(6)水深超過30米,潛水現場無加壓艙時。
7、在下列情況下,潛水現場應備有小船或小劃子:
(1)訓練新潛水員;
(2)復雜和船底作業;
(3)激流中作業;
(4)自攜式潛水或復雜科目訓練;
(5)下潛人員遠離工作船;
(6)在不便于掌握下潛人員安全的情況下作業。
8、供給潛水員呼吸的氣體,應符合以下規定:
(1)供給潛水員的空氣量,按常壓計算每分鐘不少于80升;
(2)供給潛水員呼吸的氧氣,必須是醫用氧,其濃度不得低于99.5%,不允許含有有害氣體和雜質。
二、潛水作業的實施程序
1、潛水前的準備
潛水前的準備主要包括裝具的檢查和裝配、供氣系統的開動和潛水員的著裝。
(1)器材準備
重潛水器材作業需要的設備比輕潛水器材需要的潛水作業設備要多,而且又復雜些,必須作出計劃和準備。第一步應是配備和檢查所有的器材。為了防止遺漏,最好的方法是制定周密的檢查表。其內容為:潛水作業必須具備的所有物品和器材,如潛水附屬設備、水下作業工具、減壓方案(由水的深度定)、應急處理措施等。第二步應按要求放置好所需的物品。所有潛水器材和保障器材均應放到指定地點,作業現場不得亂放器材,特別是怕踩的器材不得放在走道上。
(2)啟動供氣系統
啟動空氣壓縮機,檢查運行是否正常,并檢查儲氣瓶的壓力。如果使用高壓氣瓶,應檢查壓力并核實現有氣量是否夠潛水作業使用。檢查供給的空氣是否符合純度標準。
(3)檢查氣密
將供氣軟管連接到供氣系統和頭盔或面罩上,把供氣控制閥關閉,將軟管加壓到預定的工作壓力,檢查軟管和所有接頭是否漏氣。再將供氣控制閥打開,使氣流經頭盔或面罩,清除其中的所有污染物。
(4)檢查通訊系統
將電話電纜連接到頭盔上或面罩上,檢查系統是否暢通良好,以保證合適的音質和音量。
(5)檢查加壓艙
潛水作業超過30米水深,必須備便加壓艙系統,做好應急事故的處理。
2、潛水員著裝
當潛水班(組)長確信所有器材各就其位并都處于良好的工作狀態時,可通知潛水人員著裝。著裝完畢,潛水班(組)長負責潛水前的最后一次全面檢查工作,以防萬無一失,確保潛水作業的順利進行。
3、入水過程
潛水員穿著重潛水裝具進行水下作業時,一般借助潛水梯入水,同時必須有輔助人員協助其入水,潛水員的行動必須緩慢而謹慎,特別是走近水面時更應該注意。
如果潛水員穿著輕潛水裝具(包括MZ-300型)跳(邁)入水中時,必須壓牢面罩;信號員和扯管員必須將信號和軟管放松,預留出適當的長度,保證潛水員能順利入水。
潛水員進入水中時,不要急于下潛,應在水面檢查一下潛水服或供氣接頭是否氣密,
信號員和扯管員可以協助觀察是否有漏氣情況,電話員檢查通訊是否正常,一起確信完好后,經請示潛水班(組)長確認,由電話員通知潛水員可以下潛。
4、下潛過程
在下潛的過程中,水面保障人員必須保證潛水員有足夠的供氣量和供氣壓力,能夠抵消周圍水壓穩定增加的影響。供氣壓力也必須包括余壓的修正量,以防潛水員墜跌,會引起嚴重地擠壓傷。同時,潛水員應適當地調節供氣量,使其呼吸輕松自如,并達到壓力平衡。著底后,應立即報告,并進行通風換氣,以盡快適應水下環境。
5、水下行動
(1)水下緩慢而謹慎地行走,注意防止絞纏;
(2)如果發現障礙物,應調整浮力,越過障礙(從上方通過),而不要鉆過或繞過障礙。
(3)在有流速的區域行動,最好彎腰或匍匐前進,以減少暴露于水流的身體面積。
(4)在泥濘的河底,應減少不必要的行走,以防有潛水鞋脫落的可能。
6、上升過程
準備作正常上升時,潛水員清理好水下所有的工索具后,請示離底。在上升過程中,一定要調整好氣量,以防浮力太大和上升太快,造成“放漂”事故。
7、潛水結束
潛水作業完成后,應注意以下兩點:
(1)潛水班(組)長應及時記錄潛水報告表,水下作業情況以及任務完成程度等。
(2)所有保障人員負責潛水員卸載,并對裝具進行檢查、維護和保養。